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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運處

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新增派遣業務

主辦單位
公運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法規依據
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書表下載
  • 5-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新增申請書
其他文件
  • 臺北市公共運輸處申請案件一次告知單
備        註
1.營業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1)組織。 (2)資本額及資金來源。 (3)派遣系統(設備、設置地點、自有或租用、是否與其他派遣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共用同一套派遣系統、是否與同一類型之其他廠牌派遣系統相容)、營業方式。 (4)設置車輛及駕駛員清冊(含駕駛員姓名、車號、車齡、排氣量)。 (5)派遣中心工作人員編制。 (6)派遣車隊規模發展計畫。 (7)建立服務品牌計畫。 (8)緊急應變計畫(發生重大災難時對駕駛員及派遣工作人員之調度計畫)。 (9)車頂燈及車身之企業識別標識圖例。 2.申請新領執照需繳納規費新臺幣3,000元整。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1.新增申請書/電子檔 1份
  • 2.原領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營業執照1張/正本 1份
  • 3.運輸合作社章程(非新增派遣業務與屬合作社者免付)/電子檔 1份
  • 4.負責人身分證件正反面/電子檔 1份
  • 5.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電子檔 1份
  • 6.公司章程修正草案/電子檔 1份
  • 7.股東同意文件(公司:股東同意證明書,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錄)/電子檔 1份
  • 8.受託全部駕駛參與車輛經營契約書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電子檔 1份
  • 9.每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之旅客責任保險證明/電子檔 1份
  • 10.經營區域圖說/電子檔 1份
  • 11.營業計畫書(詳備註1)/電子檔 1份
  • 12.財務計畫書/電子檔 1份
  • 13.派遣系統經營業者之公司證明文件(派遣系統非屬自有者,應一併提供)/電子檔 1份
費用
  • 申請新領執照
    NT$ 3000元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7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1.新增申請書。
  • 2.原領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營業執照1張。
  • 3.運輸合作社章程(非新增派遣業務與屬合作社者免付)。
  • 4.負責人身分證件正反影本。
  • 5.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 6.公司章程修正草案。
  • 7.股東同意文件(公司:股東同意證明書,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錄)。
  • 8.受託全部駕駛參與車輛經營契約書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
  • 9.每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之旅客責任保險證明。
  • 10.經營區域圖說。
  • 11.營業計畫書(詳備註1)。
  • 12.財務計畫書。
  • 13.派遣系統經營業者之公司證明文件(派遣系統非屬自有者,應一併提供)。
費用
  • 申請新領執照
    NT$ 3000元
繳費方式
ATM現場繳費

處理時限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