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裁決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書表下載
- 委任書
其他文件
- 一次告知單
備 註
1.對交通違規申訴案件結果不服需提起行政訴訟救濟程序,方需申請製發裁決書,並請注意法定30日起訴時效,以維權益。
2.欲申辦交通違規申訴業務,請至交通事件裁決所「裁決所受理之申訴案件(應到案處所為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本市舉發案件」或「裁決所受理之申訴案件(應到案處所為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外縣市舉發案件」項下申辦。
3.本項受理要件為本市管轄交通違規案件。
4.聯絡方式請填寫白天可聯絡電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