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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服處

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補助津貼

主辦單位
就服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補助辦法
書表下載
  • 附件1-「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補助辦法」申請書
  • 附件2-勞動契約
  • 附件3-切結書
  • 附件4-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補助辦法
備        註
1.凡聘僱每滿3個月之次日起90日內,檢附上列文件向本處提出申請。 2.補助金以每一被看護者發給雇主每月新臺幣1萬元,合計最長以12個月為限。 3.雇主是否符合於時效內提出申請,仍依掛號郵戳或親自送件日期為審查依據。 4.若聘僱時間滿30日、未滿3個月,申請期限應自照顧服務員離職日之次日起算90日內,檢附上列文件向本處提出申請。 5.工資給付方式,「雇主」須以「金融機構轉帳方式」發給「照顧服務員」,並於申請時檢附轉帳紀錄。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補助辦法 」申請書/正本 1份
  • 聘僱名冊 及印領清冊/正本 1份
  • 薪資轉帳金融帳戶影本(工資給付方式,「雇主」須以「金融機構轉帳方式」發給「照顧服務員」,並於申請時檢附轉帳紀錄)/影本 1份
  • 受僱之照顧服務員身分證影本/影本 1份
  • 勞動契約影本/影本 1份
  • 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開立之推介證明/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10天

臨櫃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補助辦法」申請書/正本 1份
  • 聘僱名冊 及印領清冊/正本 1份
  • 薪資轉帳金融帳戶影本(工資給付方式,「雇主」須以「金融機構轉帳方式」發給「照顧服務員」,並於申請時檢附轉帳紀錄)/影本 1份
  • 受僱之照顧服務員身分證影本/影本 1份
  • 勞動契約影本/影本 1份
  • 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開立之推介證明/正本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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