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就服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法規依據
勞工就業通計畫
書表下載
- 勞工就業通僱用獎助申請書(11501)
參考網址
備 註
1. 一個月以30日計。
2. 受僱期間之認定,自勞工到職投保就業保險生效之日起算,但逾65歲或屬就業保險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不得參加就業保險人員,自其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生效之日起算。
3. 每月薪資符合下列規定:
(1) 以全時工作受僱者,不低於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薪資基準。
(2) 以部分工時受僱之特定對象,不低於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薪資基準二分之一。
4. 郵寄申辦是否於時效內提出,以郵戳日期為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