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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處
雇主提供職業災害勞工輔助設施補助
重建處
雇主提供職業災害勞工輔助設施補助
主辦單位
重建處
申請資格
性別
不限
戶籍
不限
年齡
不限
身分
不限
法規依據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
作業程序
書表下載
輔助設施補助申請書
ODT
備 註
職業災害勞工之雇主 1.已依職能復健專業機構建議,提供職業災害勞工從事工作必要之輔助設施。 2.提供輔助設施90日內具備書件提出申請。
承辦機關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申請書
/
正本
1份
職業災害勞工名冊及申請輔助設施內容(含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
/
正本
1份
僱用職業災害勞工證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資料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傷病給付核定函等)
/
正本
1份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66條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開立之復工計畫或評估報告書
/
正本
1份
輔助設施改善前後照片
/
正本
1份
輔助設施支出之發票或收據(請檢附正本並註明申請單位名稱及統一編號,並提供單位存摺影本以利後續撥款)
/
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
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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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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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
1份
職業災害勞工名冊及申請輔助設施內容(含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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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
1份
僱用職業災害勞工證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資料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傷病給付核定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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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
1份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66條認可職能復健專業機構開立之復工計畫或評估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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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
1份
輔助設施改善前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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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
1份
輔助設施支出之發票或收據(請檢附正本並註明申請單位名稱及統一編號,並提供單位存摺影本以利後續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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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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