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重建處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頭家寶障—訓用留」實施計畫
書表下載
- 頭家寶障-訓用留實施計畫領據1份
- 第一、二階段獎勵金申請表
- 頭家寶障-訓用留實施計畫切結書
其他文件
- 頭家寶障-訓用留實施計畫113年10月修訂核定版
備 註
1. 身障者薪資單、身障者出勤紀錄如為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及公司大小印章。
2. 民營事業機構雇主於僱用身障員工作期滿90日或僱用關係結束等情形之次日起60日內申請第一階段獎勵金。
3. 民營事業機構雇主於僱用身障員工作期滿180日或僱用關係結束等情形之次日起60日內申請第二階段獎勵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