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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無違反法令證明書
書表下載
- 【雇聘法第22條第1項第5款及第44條第1項第5款證明書】切結書doc (1)
- 【雇聘法第22條第1項第5款及第44條第1項第5款證明書】委託書
- 【雇聘法第22條第1項第5款及第44條第1項第5款證明書】舊制年資退休金總額估算表
填寫範例
- 【雇聘法第22條第1項第5款及第44條第1項第5款證明書】申請函範例
應備書證
- 最近6個月勞工退休金(新制)之繳費單據或證明/電子檔 1份
- 最近6個月勞工保險費、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之繳費單據或證明/電子檔 1份
- 近1年內已依勞動部解釋令(勞動部107年3月30日勞動發管字第1070503131號令及附表)舉辦4次勞資會議證明文件,並加蓋公司關防及勞資會議主席、紀錄人員簽名/電子檔 1份
- 切結書正本/電子檔 1份
- 代辦/領取委託書/電子檔 1份
- 選備文件(依申請單位個別情形提供)-勞工退休準備金提繳明細表正本/電子檔 1份
- 選備文件(依申請單位個別情形提供)-有聘僱白領移工請提供移工清冊及加蓋公司大小章/電子檔 1份
- 選備文件(依申請單位個別情形提供)-最近6個月勞工退休準備金(舊制)之繳費單據或證明。注意:(審查中若查詢到近6個月前未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之紀錄者,將依規定予以追繳)/電子檔 1份
- 選備文件(依申請單位個別情形提供)-申請日前2年內有資遣本國勞工之情事者,請一併檢附資遣通報表及明細表、勞工到職日及離職日、資遣費計算明細(含離職前6個月薪資清冊)及給付證明文件,並提供資遣費發放清冊、簽收確認及加蓋公司大小章。另需說明勞退新舊制選擇情形予改選後新制日期證明等資料/電子檔 1份
- 選備文件(依申請單位個別情形提供)-申請日前2年內有勞工退休及結清舊制保留年資之情事者,請一併檢附退休金/結清金給付證明、並提供退休金發放清冊、簽收確認及加蓋公司大小章/電子檔 1份
- 選備文件(依申請單位個別情形提供)-申請日當年度或次一年度是否有符合退休條件之舊制年資勞工,如有,請填具「足額提撥舊制年資退休金總額估算表」及加蓋公司大小章/電子檔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