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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公所
役男申請服宗教因素替代役
區公所
役男申請服宗教因素替代役
主辦單位
區公所
申請資格
性別
不限
戶籍
不限
年齡
不限
身分
不限
法規依據
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
作業程序
臺北市各區公所「役男申請服宗教因素替代役 」作業流程圖
書表下載
役男申請服宗教因素替代役申請書表
ODT
備 註
1.須陳報內政部核定。 2.申請表僅針對臨櫃親自申辦或委託申辦使用。 3.跨區申辦公文交換需2日,處理時限以實際受理案件區公所為起算日。
承辦機關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或簽名)
/
電子檔
1份
2.申請人自傳、理由書、切結書、申請書表
/
電子檔
1份
3.政府立案宗教團體開立之證明文件(含宗教團體經政府登記立案之文件及役男信仰宗教心理狀態不適服常備兵役證明書)
/
電子檔
1份
4.代理申請須委託成年家屬為之,代理人應備: (1)申請人委託書 (2)國民身分證 (3)印章或簽名代之
/
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
15天
Go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跨區申辦
應備書證
1.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或簽名)
/
正本
1份
2.申請人自傳、理由書、切結書、申請書表
/
正本
1份
3.政府立案宗教團體開立之證明文件(含宗教團體經政府登記立案之文件及役男信仰宗教心理狀態不適服常備兵役證明書)
/
正本
1份
4.代理申請須委託成年家屬為之,代理人應備: (1)申請人委託書 (2)國民身分證 (3)印章或簽名代之
/
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
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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