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
區公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役男申請服替代役辦法
書表下載
- 家庭因素申請服替代役調查審核表
備 註
1.符合因家庭因素申請服替代役規定者,得於徵集服役前提出申請。
2.因家庭因素申請者,區公所受理後得向當事人或其他機關實地複查,於20日函轉兵役局核辦。
3.情形特殊須層轉內政部核處。
4.跨區申辦公文交換需2日,處理時限以實際受理案件區公所為起算日。
線上申辦
免費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40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跨區申辦
免費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4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