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公園使用申請(一般性活動)
其他文件
- 臺北市公園場地申請使用須知
- 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
應備書證
- 1.場地使用申請表/電子檔 1份
- 2.活動企畫暨安全計畫書/電子檔 1份
- 3.申請人或負責人存摺影本/電子檔 1份
- 4.申請人為個人者請附身分證影本;申請人為法人、公司或團體請附負責人與立案證明文件影本。但機關、學校免附。/電子檔 1份
- 5.交通維持計畫書(參加人數超過五千人之大型活動者)/電子檔 1份
- 6.場地所在地警察分局之許可文件影本(使用場地集會、演說者)/電子檔 1份
- 7.內政部或本府社會局核准勸募活動函影本(舉辦勸募活動者)/電子檔 1份
應備書證
- 1.場地使用申請表/正本 1份
- 2.活動企畫暨安全計畫書/正本 1份
- 3.申請人或負責人存摺影本/影本 1份
- 4.申請人為個人者請附身分證影本;申請人為法人、公司或團體請附負責人與立案證明文件影本。但機關、學校免附。/影本 1份
- 5.交通維持計畫書(參加人數超過五千人之大型活動者)/正本 1份
- 6.場地所在地警察分局之許可文件影本(使用場地集會、演說者)/影本 1份
- 7.內政部或本府社會局核准勸募活動函影本(舉辦勸募活動者)/影本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