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公所

出境就學役男申請變更出境身分及事由

主辦單位
區公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役男出境處理辦法
備        註
法規適用有疑義須轉陳役政司核處。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1.出境國外(含香港、澳門): 返臺前已在國外學校就讀符合就讀學歷及年齡規定之在學證明(含中文譯本,可免驗證),並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電子檔 1份
  • 2.出境大陸(符合教育部採認之大學校院及科系): 取得符合大陸地區就學規定之在學證明,並經大陸地區當地公證處公證、臺灣海基會驗證。/電子檔 1份
  • 3.出境大陸(符合臺商或臺商員工): (1)經濟部投資審查委員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之臺商公司證明。 (2)父或母在臺商公司之任職證明(經大陸地區當地公證處公證、臺灣海基會驗證)。 (3)在大陸地區修習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之在學證明(經大陸地區當地公證處公證、臺灣海基會驗證)。/電子檔 1份
  • 4.申請變更出境身分及事由申請書。/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20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應備書證
  • 1.出境國外(含香港、澳門): 返臺前已在國外學校就讀符合就讀學歷及年齡規定之在學證明(含中文譯本,可免驗證),並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正本 1份
  • 2.出境大陸(符合教育部採認之大學校院及科系): 取得符合大陸地區就學規定之在學證明,並經大陸地區當地公證處公證、臺灣海基會驗證。/正本 1份
  • 3.出境大陸(符合臺商或臺商員工): (1)經濟部投資審查委員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之臺商公司證明。 (2)父或母在臺商公司之任職證明(經大陸地區當地公證處公證、臺灣海基會驗證)。 (3)在大陸地區修習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之在學證明(經大陸地區當地公證處公證、臺灣海基會驗證)。/正本 1份
  • 4.申請變更出境身分及事由申請書。/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