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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公所

受理農戶種稻及轉(契)作、休耕補助申請

主辦單位
區公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不限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農地辦理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作業規範
書表下載
  • 農戶種稻及轉(契)作、休耕申報書
填寫範例
  • 休耕申報書範例
備        註
1.區公所僅負責申請案之收件,後續之審查部分由本府產業發展局轉農糧署負責辦理,故處理期限之計算係指區公所受理申請時間,而非指完成整個補助程序。 2.申報期限為每年1月1日至31日止,受理兩個期作申報作業;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補(變更)申報第2期作。(依每年「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申報作業規範公告日期為準)。 3.已建檔之農戶免附農戶基本耕地總清冊。 4.網路申辦(非全程式),申請人填具申請書電子檔後,將申請書及相關應備證件正本資料掃描PDF上傳,並透過自然人憑證驗證;惟經審查仍有尚待釐清疑義,將請申請人提供相關應備證件正本資料,俾利審查。 5.設於84年1月1日以後(不含異動資料)土地登記謄本,得由該申請案件之受理機關逕至地政資料庫下載檢附(僅限位於臺北市之土地)。 6.設籍臺北市84年6月後之除、現戶之謄本,得由該申請案件之受理機關逕至市政資料庫下載檢附。 7.委託辦理者應檢附委託人、受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由現耕人至區公所辦理,再由區公所至糧政跨區即時申辦服務作業平台列印申請書(線上提供申請書電子檔)/電子檔 1份
  • 印章或簽名(網路申辦可用MOICA自然人憑證驗證)/電子檔 1份
  • 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三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正本/正本 1份
  • 農戶基本耕地總清冊 (已建檔之農戶免附)/正本 1份
  • 身分證正本/正本 1份
  • 戶籍所在地農會存摺影本,若檢附其餘銀行(郵局)之存摺影本,應同時簽具農糧署印製之轉帳扣款同意切結書/影本 1份
  • 有效期限內租約或代耕證明資料/正本 1份
  • 土地分管證明(共有土地)或分耕位置圖並具切結書/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3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應備書證
  • 由現耕人至區公所辦理,再由區公所至糧政跨區即時申辦服務作業平台列印申請書(線上提供申請書電子檔)/正本 1份
  • 印章或簽名(網路申辦可用MOICA自然人憑證驗證)/正本 1份
  • 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三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正本/正本 1份
  • 農戶基本耕地總清冊 (已建檔之農戶免附)/正本 1份
  • 身分證正本/正本 1份
  • 戶籍所在地農會存摺影本,若檢附其餘銀行(郵局)之存摺影本,應同時簽具農糧署印製之轉帳扣款同意切結書/影本 1份
  • 有效期限內租約或代耕證明資料/正本 1份
  • 土地分管證明(共有土地)或分耕位置圖並具切結書/正本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1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