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公所

低收入戶查定

主辦單位
區公所
申請資格
  • 性別不限
  • 戶籍
    不限
  • 年齡申請時已滿18歲
  • 身分不限
法規依據
社會救助法、社會救助法施行細則、臺北市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調查及審核作業規定
書表下載
  • 臺北市社會扶助申請表(1131125修)
  • 臺北市轉介就業服務調查表
備        註
1.申請日以申請人備齊所有證件後起算。 2.初審通過由區公所逕復,初審未通過送社會局複審函復。 3.申請時請自行檢視,相關文件經同意受理將不予退件。 4.外國文件需先翻譯成中文並經駐外單位驗證簽章。

線上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書/電子檔 1份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電子檔 1份
  • 新式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影本/電子檔 1份
  • 戶內人口如為在臺無戶籍國民(含華僑)、外籍人士或大陸地區人民,應檢附相關人口身分證明文書(如有效之居留證、親屬關係公證書、常住人口登記表等)。/電子檔 1份
  • 納稅義務人事後辦理剔除扶養人口並補繳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者,應檢附國稅局更正後核定通知書及核定稅額繳款書/電子檔 1份
  • 租賃契約書影本或借住證明正本(借住須附房屋稅證明或所有權狀影本)/電子檔 1份
  • 申請人之市庫指定行庫(現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電子檔 1份
  • 8.家戶內人口如有下列證明文件者,請一併提供: (1)人口資料: 服役證明影本、服刑證明影本(含保安處分、感化教育)、失蹤協尋報案單影 本、離婚協議書影本、法院判決離婚決定書影本、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或保護 令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含公費生、軍校生、警校生、公費留學生等)。 (2)收入、財產異動資料: 最近3個月之薪資證明或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文件正本或退休證明文件影本、失 業認定及失業給付證明影本、優惠存款及退休俸(金)證明文件影本、享領榮民 就養金證明文件影本、軍公教薪資證明影本、領取國民年金證明文件、最近2年 內房屋土地交易證明影本、最近2年(集保帳戶)存摺封面、交易內頁、對帳單 影本、不動產信託契約書影本 /電子檔 1份
  • 8.家戶內人口如有下列證明文件者,請一併提供: (3)身心障礙及醫療資料:公立醫療機構或評鑑合格醫院開立之最近1個月內診斷 證明書正本、身心障礙者證明影本。 (4)託他人代申請、代填申請表及代為簽名/蓋章/線上簽核者,應檢附代申請人身 分證明文件影本。/電子檔 1份
費用

免費

繳費方式

以站外連結系統為主

處理時限60天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應備書證
  • 申請書/正本 1份
  •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後歸還)/正本 1份
  • 新式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影本(機關得以政府資料庫查詢者免附)/影本 1份
  • 戶內人口如為在臺無戶籍國民(含華僑)、外籍人士或大陸地區人民,應檢附相關人口身分證明文書(如有效之居留證、親屬關係公證書、常住人口登記表等)/正本 1份
  • 納稅義務人事後辦理剔除扶養人口並補繳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者,應檢附國稅局更正後核定通知書/正本 1份
  • 租賃契約書影本或借住證明正本(借住須附房屋稅證明或所有權狀影本)/影本 1份
  • 申請人之市庫指定行庫(現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影本 1份
  • 家戶內人口如有下列證明文件者,請一併提供: (1)人口資料: 服役證明影本、服刑證明影本(含保安處分、感化教育)、失蹤協尋報案單影本、離婚協議書影本、法院 判決離婚決定書影本、家庭暴力事件通報表或保護令影本、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含公費生、軍校生、警校生、公費留學生等)。 (2)收入、財產異動資料: 最近3個月之薪資證明或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文件正本或退休證明文件影本、失業認定及失業給付證明影本、優惠存款及退休俸(金)證明文件影本、享領榮民就養金證明文件影本、軍公教薪資證明影本、領取國民年金證明文件、最近2年內房屋土地交易證明影本、最近2年(集保帳戶)存摺封面、交易內頁、對帳單影本、不動產信託契約書影本 /影本 1份
  • 家戶內人口如有下列證明文件者,請一併提供: (3)身心障礙及醫療資料:公立醫療機構或評鑑合格醫院開立之最近1個月內診斷證明書正本、身心障礙者證明影本。 (4)託他人代申請、代填申請表及代為簽名/蓋章/線上簽核者,應檢附代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影本 1份
費用

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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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需繳費

處理時限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