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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證明申請
95年7月31日前發生之火災案件需至火災調查科辦理(可受理網路全程式申辦)、95年8月1日之後發生案件可至各轄區分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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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
火災調查資料申請
俟本局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函送轄區警察分局後始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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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
出租耕地災歉減免地租
查勘時,出租人及承租人應實地參加,如屆時不到,由租佃委員、區公所及地政局人員逕行查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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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災歉地租三七五
災害救助
1.申請日以「里幹事」備齊資料且符合救濟標準起算。 2.集中支付處完成撥款工作平均約3天。 3.網路預約,申請人仍需臨櫃繳驗相關應備證件至區公所後方能正式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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