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查定 1.福利申請以申請人檢附完整資料之日為受理申請日,經審核通過後溯至受理申請月份生效。
2.網路申辦者將採自然人憑證及行動自然人憑證作為身分驗證方式(請先備妥讀卡機及自然人憑證),限申請者本人或受委託人本人親自驗證遞送。
3.申請時請自行檢視,相關文件經同意受理將不予退件。
4.外國文件需先翻譯成中文並經駐外單位驗證簽章。
網路申辦
臨櫃申辦 / 委託申辦 / 郵寄申辦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身心障礙社會救助生活補助 19、臺北市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補助 1.應備證件第2項申請資格證明文件,例如勞工資格要件僅勾選設籍臺北市者,檢附新式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影本或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正本。
2.網路申辦屬線上申請(非全程式),申請人仍須臨櫃繳驗相關應備證件。
網路申辦
臨櫃申辦 / 郵寄申辦 / 委託申辦
94、勞動基準法第45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審查-許可 申請期限:雇主或受領勞務者,應於工作者勞務提供起始日起前90日至20日之期間,檢具上列應備證件向勞務提供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許可,如涉數個勞務提供地者,得向其中一勞務提供地之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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